1.四季青镇宏丰村党支部书记吴爱军、宏丰村原村委会主任肖金生工作不到位问题。2016年6月28日,四季青镇宏丰村村民刘某在未向宏丰村委会申请和向四季青镇土地乡建部门审批的情况下,私自翻建了144平方米的二楼和400多平方米的平房,总面积588.5平方米。四季青镇宏丰村党支部书记吴爱军、四季青镇宏丰村原村委会主任肖金生工作不到位,对村民未批先建行为未及时发现和制止,负有主要责任,四季青镇政府时任土地助理苑立阳、时任乡建助理周新军对此负有间接责任。2020年6月23日,分别给予吴爱军、肖金生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5月26日分别对周新军、苑立阳诫勉谈话。
2.宏伟乡农经站站长刘文祥、农经站会计朱丽华对差旅费票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7年,林甸县宏伟乡农经站站长刘文祥、农经站会计朱丽华在审核核心村差旅费票据时,未发现核心村时任党支部书记王子金存在公款旅游、超标准核销差旅费问题,刘文祥和朱丽华对村级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工作失职。2019年12月10日,给予刘文祥党内警告处分,免予朱丽华党纪处分,给予诫勉谈话。
3.林甸县林业和草原局湿地与野生动物保护站站长付建民对湿地管理不到位问题。林甸县鹤鸣湖镇胜利村在湿地内有一处养鱼池,于2000年3月31日承包给郭某某,2002年转包给陶某某至今。2018年,陶某某在未经过审批的情况下,私自将看护房前约20立方米的土移到房后,扎龙湿地管理局发现此事后,对陶某某下达了整改通知,但陶某某一直未整改。付建民作为林甸县林业和草原局湿地与野生动物保护站时任站长,对湿地管理不到位。2019年11月,给予付建民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