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按照市纪委监察局出台的执纪审理工作制度汇编要求,区纪委监察局严格做到案件规范回访制度、上门谈心、重点帮教“三步走”方式,不断规范案件审理回访教育工作。
一、规范回访程序。优化案件审理回访工作流程,规范定期回访受处分人期限,每年11月前对受处分人员至少进行一次回访。同时,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制定回访台帐、谈话笔录和回访教育情况表,确保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情况熟悉和了解。去年来共回访受处分人员5名。
二、主动上门谈心。在上门回访中,认真听取受处分人员对所犯错误的认识与其对所在单位的评价,深入了解受处分人员在改正错误、思想认识及工作表现等方面以及在学习、工作、生活上的困难和要求,认真做好思想教育、法律法规解释等方面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使其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2016年以来解除行政处分2人。
三、实施重点帮教。区纪检监察局审理室定期找受处分对象谈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确定重点帮教对象,采取讲解政策法规、算经济账等方式,化解思想障碍,做到回访与教育相结合。去年共对1名帮教对象进行结对帮扶,使其对心理有波动的受处分党员干部重拾理想信念,重回正常生活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