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纪检工作的新要求和新特点,龙凤镇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24字方针,积极进行案件审理,努力提高案件办理水平,通过采取三项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明确责任。为提升镇纪检干部对新形势下审理的水平,通过开展大庆市纪委监察局执纪审理工作制度汇编和“1+3制度”等法规学习活动,不断强化镇纪委干部法律意识,使镇纪委干部充分认识到审理工作不仅是案件查办的重要环节,也是严肃党的纪律的重要保障。
二是履行程序。严格执行违纪案件“审查分离”的工作原则,由镇纪委书记牵头案件调查,纪委副书记与其他未参与调查的纪检干部组成审理小组,对违纪案件进行审理。审理小组对调查组移送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后,报区纪委审理室协助审查案件卷宗程序,确保镇纪委审理案件依法依规办理。
三是完善制度。镇纪委认真贯彻《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落实了《审理谈话制度》和《回访教育制度》等,同时,及时了解受处分人员的状况,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振作精神,增强信心,扎实工作,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综合效果。两年来,龙凤镇纪委自查案件3件,处理违纪农村党员干部3人,回访教育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