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日前,肇源县出台《纪检监察干部2017年度考核方案(试行)》。明确分值设定和考核内容,明晰考核方法和考核程序,实行全年动态考核与年末集中考核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建立领导点评、自评互评相结合的评价体系,体现定性定量、奖励督促相结合的评价原则。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轮岗、晋升评优的参考依据,对排名靠后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评价最差的予以调整,调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潘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