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兴城镇原副镇长白国臣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兴城镇福山村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党支部书记魏洪林长期拖欠集体资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兴城镇经管站站长李庆富负直接责任,分管农业经管中心的白国臣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其监督、指导和督促不到位,未能正确履行职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违反工作纪律。2017年6月,白国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兴城镇大阁村党支部书记沈长春工作失职被问责问题。2017年7月6日,兴城镇大阁村村委会主任王艳龙(非党)在香香香美食城操办母亲“生日宴”,现场摆放酒席60桌,宴请人员500余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大阁村支部书记沈长春对此不知情、不制止,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8月,沈长春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3、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新福乡双龙山中心校校长管立军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11月,新福乡双龙山中心校乐园小学在午休期间,门卫不在岗,五个教室的火炉都在生火,大部分学生在自习,部分学生处于自由状态,暴露出乐园小学存在安全防患意识不强,学校疏于管理问题,乐园小学校长宋启昌负直接责任,管立军作为双龙山中心校校长,对所属小学校园安全隐患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2月,宋启昌受到记过处分,管立军受到免于纪律处分,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