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发乡和平村党支部书记孙祥等4人公款吃喝等问题。2014年,和平村用两张虚假发票入账处理村级招待费用及吃喝费用,共计3360元。2017年12月,孙祥、邹振才、王永刚和李玉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朝阳乡朝阳村村干部张洪斌等2人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7月,朝阳村会计张洪斌、包屯干部刘永久借村里环境整治之际,做假票据报销其他费用,共计花费400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7年12月,张洪斌、刘永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新福乡保产村党支部书记孙占权违规操办满月宴问题。2017年6月,孙占权为孙女操办满月宴,摆放宴席8桌,约30人,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7年12月,孙占权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托古乡长德村副书记张贺操办孙女满月宴问题。2017年1月,托古乡长德村副书记张贺为孙女操办满月宴,摆放宴席40桌,参加人员大约320人。张贺大操大办满月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7年4月,张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朝阳乡向阳村会计孙跃东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6年12月,朝阳乡向阳村会计孙跃东操办女儿婚宴,现场摆放宴席40桌,宴请人员300余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7年1月,孙跃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榆树乡长山村党支部书记杨宝贵等4人违规核销招待费问题。2015年12月,长山村以购买方钢大门和电路材料的名义核销村里招待费4535元;并以雇用村民铲车清除积雪的名义核销招待费2300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2017年12月,杨宝贵、张永贵、王金才、李忠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朝阳沟镇保林村原党支部书记于东江等2人违规核销费用问题。2014年6月,于东江和赵井民虚开发票,挪用休闲文化广场建设资金12万元用于支付工程款等开销,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7年5月,于东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违纪资金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