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制度
(一)单位的公事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能通过信件、传真和电话解决的,一律不准出差;
(二)需要公出的人员,必须说明出差事由、时间和地点,按程序申请后,方可出差;
(三)临时增加天数的人员,需通过电话向分管领导请示后,方可延长,出差在外,必须经常与单位保持联系;
(四)出差返回后,需立即告知办公室,并把办理结果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