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经区委授权,区委第二巡察组自2021年1月15日开始,对旭园街道阳光嘉城四社区居委会开展为期5天的常规巡察工作。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市委、县委巡察工作要求,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岗位责任人以及其他党员干部重要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接访地址:阳光嘉城H2公寓3楼323室
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举报电话:13352597112
电子邮箱:DM13163540958@163.com
寄信地址:让胡路区科苑路6号,原让胡路区人大办公
楼二楼,区委第二巡察组收
邮 编:166200
中共让胡路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