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按照市委《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巡察市县(区)上下联动工作方案》要求,经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从2021年1月18日开始,对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为期一周左右的专项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区委相关要求,区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党员干部重要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四风”、“十个严禁”纪律要求问题、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收送礼品礼金等“节日病”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接访地址:让胡路区西槐路61号龙岗办公区1号楼123室
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举报电话:13352597090
电子邮箱:djxcgz81@163.com
寄信地址:让胡路区科苑路6号,原让胡路区人大办公楼二楼,区委第一巡察组收
特此公告。
区委第一巡察组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