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高委内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委内学习由党支部统一安排,党支部负责拟定年度学习计划,并对学习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二、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党支部对每次集中学习内容要事先告知,以方便大家搜集资料、提前温习,提高消化吸收能力;党支部要制定年度自学计划,规定自学篇目。
三、要创新学习方式,采取模拟办案、重点案件剖析、跟班办案和交流互动等多种形式,扩大学习效果,提升实际应用能力。
四、要丰富学习内容,加强政治理论、纪检监察业务和心理健康、立德修身等各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展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五、集中学习每两周进行一次,原则上定于周五下午学习,可串不可占。
六、要严肃学习纪律,集中学习必须全员参加,不得随意走动,关闭通讯工具,特殊岗位可将通讯工具调整到震动状态。
七、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由党支部点名,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干部,必须向纪委书记请假,并告知党支部。
八、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安排人员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