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9日至11月18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对太阳升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2月22日,巡察组向太阳升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彻底
(1)未结合法规和实际形成务实管用有效的制度体系,制度执行力不强,没有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度建设尚未形成体系,系统性协同性不强。27项制度之间相互衔接制衡不紧密。村办企业尚无制度。制度执行不力。如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程序操作性不强,执行不力,此外,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等也未执行到位。尚未养成法治思维和依法依规按制度按程序办事的行动自觉。(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7项制度之间相互衔接制衡不紧密问题:已成立专门研究小组完善各项制度,召开专题会议1次,由各项制度制定人参与解析和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责任、职责权限,规范业务管理;二是针对村办企业尚无制度问题:村办企业已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村集体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企业合理有序运营;三是针对制度执行不力问题:开展业务培训。组织财务、经管及村会计等相关人员业务培训2次,有效提高业务水平和防范风险意识。严格按照《太阳升镇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关程序,明确违规违纪处罚规定,并认真执行,自觉养成按制度办事的意识。
2、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严格
(2)形式主义禁而不绝。对形式主义新表现警惕性不够,监管不力。2017年,委什吐村两委未能结合村情实际,将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为美化半年新农村建设工作检查示范点,开支16.5万元购买百日草、串红等4种一年生花卉用于村屯绿化。(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形式主义新表现警惕性不够,监管不力问题:加强日常工作监管,开展监督检查3次,“春节”、“五一”重要节点提醒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开展廉政谈话16人次,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针对未能结合村情实际问题:在重要事项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在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上,结合村屯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1次,广泛征求村屯干部、老党员、群众等意见建议9条,努力克服一切形式主义,坚决杜绝在镇村屯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把镇村资金财力真正用在刀刃上,用在镇村发展上,用在民生事业上,切实做到为民所想、为民所需、为民所用。
(3)铺张浪费现象依然存在。2017年9月,镇里购买参赛服装支出2.66万元,平均每人2163元,超标准1363元。2018年使用党建和村集体经费为4个村购买党员活动中心家具10.9万元,其中会议桌椅64套,每套单价1140元,质量较差。(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的日常监督,由镇纪委联合财经办等部门开展财务监督检查1次,对发现的问题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主管副镇长崔某某通报批评、财务人员田某某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给予4个村财务人员提醒谈话;二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以巡察出的事件为例,进行宣传教育1次,利用镇、村电子屏宣传标语6次,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优秀传统,努力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思想植入广大领导干部头脑中,落实到行动上;三是严格实行采购制度,建立办公用品使用台账,实行专人负责,专人出库入库管理,领导干部采取办公用品使用申报审批程序,提倡和鼓励办公用品、耗材等节约使用;四是开展活动购买所需用品,制定活动可行性方案,通过党委政府研究审批,符合相关规定标准方可进行购买,遵循“货比三家”原则,根据供应商报价及购买商品质量,双向衡量后,向价位较低且保证质量的供应商进行采购;五是从预算管理方面,控制总预算、总支出,做好各类支出计划,确保各项支出真实性、合理性、实用性;同时加大对铺张浪费的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有关问题监督检查,有效监管铺张浪费现象发生。
(4)工程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存在漏洞。工程项目招标方面。2018年扶贫资金投资奶山羊养殖配套设施建设等3项工程,均违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未进入市级平台公开竞争,导致竞争不足,总中标价为600万元,总节支率为1.4%,致使专项扶贫资金没有发挥更大效能,还存在违规收退投标保证金、围标串标等问题。2019年4月,马营子村维修工程总投资60.5万元,化整为零规避公开竞争。政府采购方面。2015年购置办公自动化设备7台2.98万元,未履行协议供货程序。2017年按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燃煤43.22万元,未履行单一来源谈判程序,燃煤验收时未按合同约定抽样进行质量检测。(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工程领域的查处力度,加强政府采购方面的监督,针对奶山羊项目违规收退投标保证金问题,纪委进行了调查核实,给予财务人员曹某某谈话提醒、刘某某批评教育。针对马营子村发现的工程维修问题,给予马营子村党支部书记孙某某、会计马某某提醒谈话。政府采购方面给予政府采购员孙某某提醒谈话、财务人员田某某全镇通报批评;二是针对工程项目招标方面:严格按照市、区财政局下发的文件执行招标采购程序。镇、村两级参照政府采购程序和标准进行采购,多方询价,公开项目内容,保证工程质量和价格合理。做好各级监管,实施上级监管和同级监管上下联动,对项目进行合理监控,及时发现并打击化整为零避免公开竞争的情况,保证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三是针对政府采购方面问题:购买所需用品要符合相关规定标准方可进行购买,遵循“货比三家”原则,根据供应商报价及其购买商品质量,双向衡量后,向价位较低且保证质量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同时做好验收工作,对采购回来的商品及时进行质量验收,保证物品可以正常使用。
(5)挪用专项资金及侵占村集体权益。2017年2月镇政府违规将轻烃治理专项资金剩余款75.23万元转入镇经管中心账户,用于镇域卫生清理、铺设主街砖路及小学操场、维修排水沟及主街路灯等环境治理。2017年镇政府直接收取应由委什吐村作为机动地发包的95亩土地承包费1.43万元,侵占了村集体权益。(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加大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镇党委结合该问题开展了自查自纠,并给予财务人员田某某通报批评处理;二是剩余的专项资金已全部用于民生工程,今后一定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对各类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坚决杜决截留、挪用、挤占现象发生。开展业务培训,组织财务、经管及村会计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太阳升镇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业务培训2次,增强财务管理意识,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坚持依法依规合理合规使用各级专项经费;三是针对收取委什吐村级机动地承包费问题:对以上收取的村级资金,镇政府已一次性偿还占用的村集体资金,以后坚决杜绝“村财镇用”现象。根据大同区《关于加强村集体经济管理的通知》要求,妥善规范经管站与村集体账务,进一步明晰职责权限,规范业务管理范围。
(6)村集体资金资产使用管理不严。白条子入账、虚开发票等仍然存在。2015年大围子村修护栏、垫路用工白条子入账1300元。九间村2018-2019年支付2项劳务费共计5.15万元,无具体劳务内容。差旅核销随意性大。均未履行公出审批手续。2017年组织干部到赤峰等地考察,租用车辆开支3.63万元,合同租车单位和发票专用章单位不符,且租车价格过高。村办企业损失严重。马营子村投资近400万元成立秸秆压块厂,财政补助70多万元。2020年生产成品500多吨,分别以每吨560元和315元的价格出售饲料、燃料,远低于生产成本。此外,还有9000多吨原材料因疫情及电力问题影响变质和已付费打包秸秆11115吨丢失,造成严重损失。(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严肃财纪律,由镇党委牵头,纪委联合财经办开展联合监督检查,针对白条子入账、票据核销不规范,给予大围子村财务人员王某某、九间村财务人员董某某提醒谈话;二是针对差旅费核销不严格问题镇财经办成立核查组进行了调查核实,镇党委给予4个村财务人员宋某某、董某某、王某某、刘某某批评教育,各村结合镇纪委建议要求,已完善差旅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强业务培训,组织镇、村干部开展业务培训2次,有效提高专业技术能力,规范从业行为,严格执行《大同区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的意见》,提高工作质量,按要求执行发票入账,2020年未发生白条入账等问题;三是针对支付劳务费而无具体劳务内容问题:已在账本里找齐全部相关手续,并整理归档;四是针对差旅核销随意性大问题:已规范差旅费核销制度,由财务人员严格把关,采取正规发票报销,报销票据经财政所审核、报销本人签字、主管领导审批、镇长最终核实后,方可进行报销,对无正规发票费用,财政、经管不予支付;五是针对村办企业损失严重的问题: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对原厂长张某某进行辞退处理。目前,已聘请专业人员担任厂长职务,参与企业管理,同时已与江苏的企业签订收购合同,拓宽销路,增加村办企业收入。
3、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组织力欠缺
(7)党建主体责任落得不靠。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的不实,双重组织生活坚持不好,与支部党员间工作谈的多,思想交流少。民主生活会互相批评环节缺少辣味,集体监督作用不强,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党员管理教育不严。对村屯党员日常教育监督不够,党员违纪时有发生,队伍现状堪忧。全镇322名党员,2015年以来受党纪处分和行政处罚共计47人次,占党员总数的14.6%。党费收缴不规范。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葡萄花村党支部4名党员连续10个月未缴纳党费,村党支部及镇党委未及时作出处理。(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建主体责任落得不靠,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党委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做深刻剖析,自查自纠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问题,并结合实际明确整改方向和举措。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上交心得体会;二是针对双重组织生活坚持不好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参加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全程指导镇党委和各村党支部开展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三是针对与支部党员间思想交流少的问题:完善谈心谈话,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谈心谈话制度》,以上率下,谈思想、讲问题;四是针对民主生活会互相批评环节缺少辣味的问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由镇党委书记把关,对每名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严格把关,确保达到“红脸出汗”的实际效果;五是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镇党委成立工作组,对葡萄花村党支部书记和具体工作人员开展谈话批评教育,已核查4名党员未及时缴纳党费的原因,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并已补缴这4名党员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期间的党费;召开党费管理培训会,组织各党支部党建员重新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重点学习党费收缴标准、公式计算方法、收缴流程及党费使用规范等内容;镇党委指派工作人员每月定期到各党支部,现场督导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重点核对《党费收缴凭据存根》、《党费收缴登记簿》、《党费收缴台账》以及相关凭证,确保党费收缴严格履行程序。
(8)“三重一大”及“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实。民主决策不“民主”。2016年1月7日,镇财政付款48259元用于维修,没有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镇对村“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监管不力。2016年以来,各村大额支出、修路等11项公共设施建设工程,共计144万元,无“四议两公开”相关记录。2020年8月马营子村发包土地150亩,使用年限7年,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制度执行不实问题:由镇党委办牵头,深入1个机关支部、5个村支部、1个非公支部督导检查2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等制度,今年全镇累计开展民主生活会2次、支部大会26次,党员干部讲党课7次,推动各项制度有效落实。严格落实执行。制定《2021年村屯干部工资管理考核细则》,将“四议两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村级年终考核和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和村干部工资待遇发放的重要依据;二是针对制度执行监管不力问题: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组长,经管站及各部门为成员的监督小组,对村级“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监督,发现并督促问题立行立改。强化制度执行和督导力度,制定《“四议两公开”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各村全面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及时更新完善党务政务公开栏设置等,明确“四议两公开”机制适用范围,不断提升村级民主管理水平。
(9)抓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够。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2015-2017年,党委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廉政警示教育开展不力,在源头预防、抓早抓小上力度不够。党员赵某于2015年10月因危险驾驶被刑事处罚,2016年10月才将其开除党籍,滞后1年。党员郝某因醉驾被判拘役,2016年4月被开除党籍,镇党委没有以案为鉴及时开展教育,此后又出现了6名党员先后因危险驾驶、交通肇事被公安局依法处理。镇纪委主动监督意愿不强,发现问题线索动能欠缺,自办案件少,缺乏对镇村两级工程建设、采购及财务活动的监督。(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协助党委制定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三个”责任清单,完善《太阳升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1次,加强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二是针对廉政警示教育开展不力问题:活化廉政教育形式,依托“三会一课”等活动载体,指导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针对身边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以案为鉴,深度剖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宣传教育责任落实;三是针对主动监督意愿不强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目前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党员干部4人次,强化了不敢腐的震慑;四是针对发现问题线索动能欠缺问题:加强与公安、法院、信访、司法等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做到信息共享,拓宽线索搜集渠道,利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监督举报渠道,同时借助于巡察工作、网络舆情等渠道主动收集问题线索;五是针对缺乏监督问题:加强对镇村两级工程项目、采购及财务活动等热点领域日常监督8次,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利益。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彻底。
(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力度不够。理论学习不深入,学用“两层皮”。存在以学习传达代替落实的现象,对新思想新理论缺乏系统性、整体性把握。在2018年10月17日召开的党委会议上,只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来东北考察、调研及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没有提出贯彻意见,存在落实跑粗问题。(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理论学习不深入,学用“两层皮”等问题:坚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跟进学习,不断增强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提升贯彻执行能力,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5次理论中心组会议,进行传达和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班子成员之间交流心得体会;二是针对存在以学习传达代替落实的现象,对新思想新理论缺乏系统性、整体性把握等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太阳升镇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活动方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六百”行动,组织党员干部下基层与群众结亲交友,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常态化开展;三是针对只传达讲话精神,没有提出贯彻意见,存在落实跑粗等问题:召开党委会会议,结合习近平到东北讲话精神,依托产业基础和资源特色,明确主攻“粮贸经济、结构调整、畜牧养殖、乡村卫生、精准扶贫、民生保障、城镇治理、基层党建”八项重点工作,打造“粮贸枢纽镇、农业特色镇、畜牧示范镇、环境宜居镇、文化旅游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2019年前,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村支部意识形态宣传引导少,部分村屯出现“真空”。推动移风易俗效果不明显,村屯迷信思想依然存在,个别村民把希望寄托在神佛上,每逢婚丧嫁娶、升学考试都要拜一拜。(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等问题: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1年3月以来,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2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论述,以及《大同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办法》等内容,加深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和理解;二是针对村支部意识形态宣传引导少,部分村屯出现“真空”等问题:召开村级意识形态专题培训会,让村后备干部加深对意识形态的学习和理解,认识到农村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三是针对推动移风易俗效果不明显,村屯迷信思想依然存在等问题:在镇内新时代文明实践场所、文化广场、各村公开栏等醒目位置,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等宣传内容,发放乡村文明宣传单5000张,张贴宣传海报100张,悬挂宣传条幅40条,加强对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提升镇辖百姓对宗教信仰方面的正确认识。基层宣讲员定期在各村开展党史宣讲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对镇内私设聚会点进行长期督查,确保私设聚会点无人聚集,发挥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作用,坚决制止乱发宣传品和非法传教行为。
(3)推动乡村振兴及脱贫攻坚招法不多。没有充分挖掘地处铁路沿线、坐拥国储粮库等地缘和资源优势,更好更快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有大面积草原、湖泊,但资源利用率较低。收入主要依靠资源发包、占地补偿,在全区8个乡镇处于中游,有两个村是集体收入万元以下的“空壳村”。扶贫产业造血功能不足,对贫困户的脱贫致富思想引领不力,培训提升不够,贫困户自我脱贫和学习致富本领意愿不强。(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没有充分挖掘地缘和资源优势问题:发展特色产业,依托地域优势,由葡萄花村集体成立大庆晟仓粮贸有限公司在粮贸打包整理、车辆场地租赁、人员住宿安置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行政府主导、规范运营、集约管理的粮贸发展运营模式;二是针对资源利用率较低问题:采取“合作社+村集体+农户”模式,利用镇域内草原优势、扶持大户带动、广泛宣传动员的方式,扩大和牛和奶山羊的养殖规模;三是针对扶贫产业造血不足问题:通过“企业+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建设食用菌和奶山羊产业扶贫基地2处,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四是针对贫困户的脱贫致富思想引领不力问题:加强政策宣讲,组织镇村干部深入学习“三农”、巩固扶贫等最新政策和知识,组织帮扶责任人通过电话或入户方式,宣讲扶贫领域养老、医疗等政策,切实从思想上进行“智”扶,逐步提升,全面深化,从而达到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的“智志”双扶效果;五是针对培训提升不够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农业种植、畜牧养殖、月嫂家政等各类技能培训7次,共计300人次,真正提升贫困户的自身造血功能;六是针对贫困户自我脱贫和学习致富本领意愿不强问题:帮助贫困户制定产业发展计划,提供公益性岗位54个,根据各村实际设立卫生保洁岗、监督岗等,采取自愿申请,村两委审核方式,工资原则上不低于2400元/人/年标准,实际发放按考勤和完成情况确定,并且对其进行岗位职责培训,保证聘任人员保质保量完成工作职责。帮助联系外出务工岗位35个,鼓励贫困户合理利用村屯闲置空地种植小菜园、小药园、小花园经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9-6941585;邮政信箱: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太葡路太阳升镇政府;电子邮箱:tyszzwgk@163.com。
中共大同区太阳升镇委员会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