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2日至7月2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大同区职教中心进行了巡察。9月3日,巡察组向大同区职教中心支部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全部已整改完成。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根据巡察组反馈的这个问题,我校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一是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按照要求做到记录规范、整洁,内容精炼。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采取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会议有记录、党课有心得、年终有总结,制度履行常态化。四是做好资料存档和保管工作,确保基础资料保管正规化,做到有据可查。
2.关于“政治学习、党员活动不认真”问题的整改
制定学习制度,严肃学习纪律,党使员领导干部真正起模范带头作用。一是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安排好学习内容,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进一步提高学习的主动性,督促做好集中学习和自学的笔记;二是紧跟实事政治,做好“两学一做”常态化,同时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实践;三是实事求是地做好每次党员活动方案,如实做好开展活动的资料整理和保存。
3.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对党建知识的学习,要求全体党员了解关于组织生活会的相关知识,了解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意义,并将其落实到以后的行动中;二是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照抄照搬的情况发生。
4.关于“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将2015年以来党员管理册进行了完善。对不及时交纳党费的1人,现已经补交完毕,以后严格按要求收缴党费,留存收缴凭证、存根等基础材料。
5.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现已完善临时用工和外聘教师的管理制度,补签用工合同;遗属费调标发放和固定资产登记凭证已经将相应的审批表找到,并粘贴到凭证中;对2015年以来的会计凭证内发票未注明事由或用途的已经进行了标注;对公出差旅费补助多发金额进行了收缴;对于移动网基站占地,根据黑政办规[2019]18号文件中“公共机构和政府全额出资的企业所属建筑物以及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设施应当无偿开放”,不再收费;退役军人培训费按照要求,用银行结算凭证入账;固定资产登记将按照资产品名进行登记。
6. 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扎 实”问题,一是完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二是通过对两个责任的学习了解,理清两个责任工作开展的思路,明确了“一岗双责”和第一责任人的工作目标,学懂弄通其含义及意义,为做好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好基础。三是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多方面收集警示教育相关资料,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及时进行廉政谈话提醒,抓早抓小,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四是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廉政,作出表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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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同职教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