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督的重点就是被监督单位的廉政风险点,点点对应,监督才更有效。近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深化被监督单位及易发生腐败重要岗位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求市公安局各部门、各分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专人负责,全面排查,如实上报。
——权责法定底数清
根据法定职责,全面清理和明确本单位(部门)行使的各类职权,对依法确定的职权进行分项梳理,摸清职权底数。同时,排查易发生腐败重要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人员。
——风险点位情况明
通过自己查找、群众评议、案例分析和领导审定等方式,重点查找本单位(部门)、易发生腐败重要岗位人员在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
——防控措施要可行
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 依据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廉政要求等,制定有针对性、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权力行使。
目前,市公安局49个部门(含分县局)已全部完成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4459个。下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岗位人员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并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有的放矢开展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