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坚决查纠公务外出活动中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照《大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驻市文广新局纪检监察组坚持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抓早抓小,对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三家被监督单位及其下属的有独立财务的十二家二级单位,开展了为期两周的公务外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虚报冒领差旅费的、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转嫁差旅费的五种情况。
一、丰富完善监督手段,强化监督检查
开展财务专项检查是日常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让这次专项检查能真正的能查出问题,发挥作用。驻市文广新局纪检组一是集体学习研究公务外出的相关规章制度,拿准吃透,强化自身本领;二是让被监督单位自查自纠,梳理规范公务外出的审批制度;三是实地走访三家被监督单位及其下属的十二家二级单位,与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现场座谈,了解情况、强化监督;四是调阅培训费、差旅费等报销凭证143份逐一查看,制作承诺书13份,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所提供的报销资料完整、客观、无遗漏。
二、压实派驻监督责任,精准发现问题
通过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家单位差旅费管理整体日趋规范,基本能做到按规定审批、按标准核销。但在专项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务外出审批制度执行不到位,程序过于简单。例如有的单位没有公务差旅制度,有的单位存在先出差后审批的情况;二是有的单位领导对差旅费管理政策了解把握不够,审核把关不严。例如普遍存在的一人一间、顶格上限标准住宿和乘坐头等舱的问题,存在不厉行节约、贪图享受的情况。三是有的单位财务人员对公务外出相关报销规定业务不熟,报销凭证不规范等。例如有的财务人员连差旅费科目的明细账页都不会调取。
三、进行两个“特别提醒”,增强监督实效
对三家单位进行两个“特别提醒”,一是不要用公款旅游,二是不要借公务外出谋取私利。要求必须把握这四个原则:一是所有差旅活动要经过批准,防止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二是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包括差旅人数和天数。三是差旅人员要自律,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就餐,按规定交纳住宿费、餐费。不得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等。四是严格审查杜绝违规超支和虚报冒领差旅费现象,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活动费用。
三家单位党委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提高业务能力、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的监督检查,按照政策规定开展公务差旅活动并报销相关费用。实行公务出差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生公务出差违纪行为的坚决追究责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督体系,确保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