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驻市编办纪检组自成立以来,深入被监督单位开展走访调研,伸长耳朵、瞪大眼睛,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督执纪方法,督促被监督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将“探头”和“前哨”职能落到实处。
制发监督意见书,压实被监督党组织主体责任。一是摸清底数,清晰单位职能。通过查阅185份基础材料,建立人员信息库,明确了八个被监督单位共41项行政权力,114项重点工作,掌握干部队伍现状,查找廉政风险点,突出监督针对性。二是多方发力,深入查摆问题。通过对71名班子成员、市管干部、内设机构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查阅财务凭证和会议纪要,深入排查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与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见面。三是运用成果,突出问题导向。对前期发现的问题,制发监督意见书,面对面交责明责,明确整改时限,形成了“从发现问题、督促解决、整改落实”的过程,做到了“早发现、早通报、早处置”,为履职尽责提供抓手,得到了被监督单位的高度重视。
开展自查自纠,督促被监督单位抓好内部监督。纪检组在被监督单位开展受处分人员党政纪处分执行和党员干部兼职情况的自查活动,制定实施方案,下发《党政纪处分执行情况自查表》和《党员干部在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兼职情况自查登记表》,督促被监督单位针对2016年1月1日即新条例实施以来,自查受党政纪处分人员在处分决定存档和宣布、级别和工资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的执行情况,以及被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在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兼职情况,要求被监督单位在自查过程中不隐瞒、不回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决予以纠正。目前,八个被监督单位均已认真开展自查,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纪检组。
开展“家庭助廉”,引导干部家属当好廉政监督员。为了充分发挥家庭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树立良好家风,纪检组在被监督单位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向各单位发放《致党员干部家属的一封信》,提出八个具体要求,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家属在家庭助廉中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家属自觉做好“廉内助”,把好“家庭关”。目前,八个单位累计发放《致党员干部家属的一封信》共112份,反响普遍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