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大庆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市纪委驻市编办纪检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积极实践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同被监督单位开展廉政谈话,关注思想动态、增加沟通交流,提醒教育效果较好。
一是突出关键少数。重点同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廉政谈话,督促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落实好“一岗双责”。
二是提出具体要求。纪检组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已掌握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违纪行为多发领域、重要岗位廉政风险点,提出具体要求,打好“预防针”。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廉政谈话33次,提出要求117个。
三是督促整改落实。对前期调研发现的被监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财务制度方面的问题,纪检组建议被监督单位完善财务预算公开制度,保障群众知情权;量化责任清单,实行销号管理,不断强化被监督单位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责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