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持续聚焦主责主业,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明确从三个方面着手,积极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一是强化专项学习,提升审查质量。针对长期以来纪检监察干部习惯了原有的工作模式和执纪审查方式,对“四种形态”在思想认识上还不能完全跟上。为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转变执纪审查方式,尽快适应新时期、新任务、新要求,肇源县纪委多次组织全委人员深入学习中纪委关于“四种形态”的相关要求,尤其是年前省委出台的《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试行)》。通过学习不断使纪检干部在思想认识上有了新提升、执纪方式上有了新转变、监督举措上有了新拓展,从而提升了案件查办质量。年初以来,肇源县纪委针对“四种形态”开展专项学习3场次。
二是突出抓早抓小,强化防微杜渐。肇源县纪委把廉政集体谈话会、民主生活会作为践行“第一种形态”的重要平台,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的原则。同时,综合运用约谈、函询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有轻微问题反映的必谈、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必谈、党风廉洁建设考核和民主评议成绩排名靠后的必谈、新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必谈。年初以来,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共诫勉谈话5人,约谈10人,谈话提醒12人。
三是坚持快查快结,提高审查时效。畅通电话、来访、来信和网络等举报途径,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快进快出,该纪律处分的及时纪律处分,该移交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切实从纪律角度去衡量、处置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做到快查快移,不断提高纪律审查的工作效率。年初以来,全县共查处党员干部3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