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努力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市纪委驻市畜牧兽医局纪检组 苏立军
中央纪委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大庆市纪委也明确要求充分发挥派驻职能,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要突出监督重点,从问题线索抓起,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有了问题就谈话诫勉,严重违纪就立案查处。这就明确界定了派驻机构的职能职责。作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就必须立足主业,坚持问题导向,织密扎紧制度的笼子,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体现在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选准监督执纪的“主攻点”,提升问责的“精准度”,从党员干部的“大多数”中牢牢抓住“关键少数”,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
一、强化三个认识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提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制度法规的颁布实施,释放了全面从严管党、加强制度反腐、坚持治标兼治本的强烈信号。
一是坚持纪法分开,关系顺了。“纪”与“法”之间的划定更加清晰、准确,执纪的范畴也更加明白、具体,避免了再出现因以纪代法、法在纪前而导致尺度把握不准等问题。
二是坚持纪在法前,标准高了。更加注重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通过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党内关系正常化,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充分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和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精神。而要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必须坚持高标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使其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是坚持纪严于法,要求严了。要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少数,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就必须在“严”字上狠下功夫,从严整风肃纪,而且越往后越严,让党员干部在纪律“防线”面前止步,而不会越过法律“红线”。
二、实现三个转变
实践“四种形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执纪理念进一步转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党员日常管理监督中曾有一种倾向,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往往没人管、不追究。带来的后果是,纪委长期对小问题视而不见,一处理就只能“算总账”,造成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针对这一问题,中央纪委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转变执纪理念,从以往查办大案要案为主向全面监督执纪问责转型,紧紧扭住纪律不放,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能否自觉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乃至派驻机构而言是一个重大挑战,这个挑战更多地集中于是不是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针对实践中有的同志责任感不强,担当意识不够,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习惯于做“老好人”等问题,中央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跟上中央的要求,坚决维护党章、执行纪律,对违纪行为敢于“亮剑”;同时,克服能力不足的危险,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善于用理想信念宗旨的高标准和党章党规党纪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逐步认识到,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目的是恢复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保护整片“森林”的健康,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要害是抓早抓小、敢于批评,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重点是违纪必究,治病救人,把全面从严体现在破纪之初直至立案审查之后的全过程;关键是明确责任、强化担当,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是执纪方式进一步改进:紧扣三个环节,聚焦“六大纪律”。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需要转变执纪理念,也需要改进执纪方式。紧扣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三个环节,进一步改进执纪方式。紧紧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对线索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做到全覆盖;一改过去以抓大案要案为主的倾向,守住依“纪”监督执纪问责这个定位,将违反“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听到反映就找本人谈话核实,恰当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方式处理违纪行为;由以往重点审理违法犯罪问题,转为聚焦审理违纪问题,加强对纪律条规适用和处理方式的审核,确保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适用。
三是执纪效果进一步增强: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随着执纪理念的转变、执纪方式的改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实践上不断取得新的成果,执纪效果进一步增强。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起到了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的作用。通过在线索处置环节加大对谈话函询的再核查力度,通过在纪律审查环节加大对重点问题审查力度,从“小节”抓起,有效防止党员干部带病往前走。仅2015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数量均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三、明确思路措施
一是坚持抓早抓小,处理好常态问题。“见危无形,见祸未萌”,大问题的形成总是从细小处开始。抓早抓小,防止小过酿成大祸,这既是反腐防腐的需要,也反映出党中央反腐防腐的新思路。正如王岐山同志所说,无数案例表明,领导干部往往是从违纪开始、进而违法。其帮凶还有部门在纪律上的纵容。如果部门在纪律上抓严一点,少一点形式主义,少一点好人主义,多一点责任,多一点担当,就算稍微跨过法规,都会受到惩处,这些干部还会走上不归路吗?抓早抓小,实质上就抓住了政府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命脉。我们缺的不是制度,缺的是勇于担当的执行者,作为派驻机构首先要坚定政治立场,面对需要红脸出汗的事情,切实处理好愿不愿担当的问题,该做的事一定要做,不能怕得罪人;其次要增强党性原则,面对误解和怨恨,解决好敢不敢担当的问题,做到宁愿受到被批评干部的怨恨,也不能去看干部出事后的悔恨;再次要提高履职能力,解决好会不会担当的问题。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提升综合素质,练就复合性能力。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平时督促检查,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从细督查。市畜牧兽医局出台了《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制度》,细化了追究种类和适用范围,在确保抓早抓小上不放手、不甩手、不缩手,能管多早管多早,能管多小管多小。通过抓早抓小、严格执纪,从而促使党员干部远离纪律和规矩的红线,使“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成为经常。
二是坚持动辄则咎,处理好大多数问题。“不虑于微,始贻大患”,要遵循有纪必执、有责必究,绝不能采取“放水养鱼”的做法,更不能等到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作为派驻机构,要结合驻在单位的职能性质,梳理出关键点和交际点,有针对性地实施监督执纪,对轻微违纪违法行为,形成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把问题遏制在初起之时。市畜牧兽医局实施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规定》,从真抓实干强力改进工作作风,遵循规矩严肃整饬工作纪律,崇尚文明规范从政从业行为,畅通政令理顺工作秩序流程等方面立规矩、成方圆,就是要盯住那些不以为然、习以为常的“小节”,动辄则咎,一寸不让,发现一起查证一起,查实一起处理一起,防止“小节”拖成“大祸”。在处置上要把握好分寸,根据违纪事实、性质、情节去区别不同的情况,灵活采取组织措施与纪律处分。对违纪不严重且有从轻情节的,宜实施组织措施处置;对给予纪律处分不足以惩戒的,可并处组织处理措施;对情节轻微且主动说明问题,诚恳悔改的,应报请上级纪委监察局和党组,依纪依规免于追究,旨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三是坚持纪挺法前,处理好少数问题。“成败相因,理不常泰”,实践证明,党员干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多是从不守规矩、漠视纪律开始的。从主观上说,党员干部自身的规矩意识、纪律观念淡薄是原因之一;从客观上看,由于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导致一些党员干部身上的小毛病、小错误没有及时得到提醒、纠正,逐渐演变为大问题、大错误,最终滑向了腐败的泥潭,是另外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作为派驻机构要真正把纪律这条底线看住守牢。制定了《进一步优化畜牧(水产)产业发展环境实施方案》,对影响企业发展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就是要党员干部知行止、存敬畏,时刻铭记违纪就要打板子,就要接受处理。要紧紧围绕“六大纪律”,既要查违反纪律的“大问题”,也要查苗头性、倾向性的轻微违纪问题,从中挖出或遮盖或隐藏的深层次问题,使纪律真正成为一把钢尺,横量到边,纵量到底,不失一厘一毫刻度。让“知欲不足,悔吝之咎”成为常识。
四是坚持立案审查,处理好极少数问题。“居高必危,处满防溢”,在惩治腐败上,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作为派驻机构,要做到沟通不卡壳,衔接不掉链。既要坚持上级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领导和业务指导,也要服从驻在单位党组的组织领导,不能一边倒,双轨行。掌握腐败线索就要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察局和驻在单位党组汇报,按照要求进行初核或立案审查。要突出对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问题的纪律审查和行政监察,把握好程序和节点,做到常请示,勤汇报。在量纪量规上,要坚持“有错必究,重错重究,无错不究,宽严相济”的原则,遵循“认定有依,建议有据,审理定性,组织定格”的规程。重大案件线索的立案审查应提请上级纪委监察局办案指导室审查。对查处的案例要及时通报曝光,达到审查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使党员干部能够自觉的对照反面典型,时常“视履考祥,愬愬终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