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区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脉发现问题,精准突破解决问题,通过建立“一周一会一建议”工作制度,点面结合运用工作成果,有效防止巡察整改“纸上谈兵”,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积极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双反馈”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在巩固首轮巡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全区实际情况,探索采取“双反馈”办法,推进问题有序整改。每轮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进行首次问题反馈,并责成被巡察党组织成立整改机构,制定方案,确立责任、任务、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限时整改;首次反馈2个月内,组织原巡察组人员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问题整改“回头看”,即第二次问题反馈,对照三个清单,逐条逐项集中“对帐”,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通过“双反馈”办法,督促被巡察单位正视问题,细化任务,积极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压力传导到位。目前,首轮巡察发现的103个问题中,已整改问题91个,正在整改12个,整改率达88%。
二是“三个一”强化整改督办督查。探索建立“一周一会一建议”制度,点面结合,发挥叠加效应,督促问题有效整改。通过开展“整改落实推进周”、“移交线索办理情况推进会”,对重要部门、重点领域巡察发现典型性问题进行排查,以“巡察建议”的方式,对问题及线索涉及到的责任单位提出巡察建议,促进全区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在首轮巡察建议下发的第二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时回函给巡察办,针对巡察发现的关于个别居委会独生子女费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立即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并制定相关制度,在全区实行一卡通规定,坚决避免出现独生子女费用领取不及时产生资金滞留问题,从源头上杜绝了此类问题的再次出现。
三是“六个要”注重成果充分运用。工作中本着巡察要细不落项,问题要深挖到底,线索要实情况明,建议要准有针对,意见要改强督查,调查要严真处理的标准,以全面、客观、精准发现问题为出发点,以促进问题有效整改为最终目的,组织和协调联动的部门和单位,着力推进巡察结果运用最大化。区委结合各轮巡察工作情况,相继制定了《关于加强公款规范管理等八项专项行动》和《规范行政行为》等专项行动方案,强力推进成果运用。针对规范基层党建、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等问题,巡察办分别与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形成监督合力,督促被巡察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脚踏实地切实整改。目前,已对5个责任单位下发巡察建议,责令规范行政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政令畅通;对8个责任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对1个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调整到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