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同区纪委下发《大同区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干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以考核倒逼干部履职尽职。
一是明确考核目标。以“工作目标化、目标责任化”为原则,立足于市纪委及全区绩效目标,对委局机关及派出纪工委制定绩效考核指标,涵盖学习、出勤、纪律作风、业务工作等内容,由办公室制订考核细则。同时,针对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将委局机关干部的思想品德、工作态度、领导评价等方面内容一并进行民主测评,充分调动机关干部改革创新、勇争一流的活力和动力。
二是严格考核程序。考核工作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由区纪委办公室依据各类工作目标考核得分、奖励加分及民主测评得分,汇总计算考核总得分,并实行违纪违法等一票否决,考核结果经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一方面注重平时考核。狠抓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督办检查,实行跟踪管理,做到“隔周有部署、每月有督促、年终有评比”。另一方面推行“一述三评”制度,即干部年终工作述职;区纪委监察局各室根据年度绩效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委局机关全体人员进行评议打分;召开机关绩效评分会议,由考核领导小组依据各项工作佐证材料和述职情况进行最终评分。
三是注重结果运用。根据客观量化的成绩,发挥考核制度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择优表彰,以分计奖。在年度委局机关各项评优评先时,将考核名次靠前者作为推荐人选,对得分处于末位的,当年不参加任何评优评先,连续两年末位的,进行提醒谈话。在调整和任用干部时,将考核结果作为重要依据。通过内部绩效考评,不断强化干部的创先争优、勤政廉政意识,形成敢于担当、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