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协助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纠正“四风”问题,强化对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和监督机制建设。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县委迅速制定了《肇州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肇州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规定。县纪委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作风建设要求,提出了预警告知、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通报曝光、问责追究“五环紧扣”的作风建设监督工作模式,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先后开展了机关作风、公车配备及使用、优化发展环境等专项治理活动。通过不懈努力,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公车使用明显规范、“三公”经费明显下降、机关效能明显提高、违规大操大办明显收敛。
深入推进“两个责任”检查,每年年末由县委常委带队,定期对基层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基层党委、纪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五年来共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42次,创建百花广场、县国税局、团结社区等廉洁文化基地和示范点5个;举办大型廉洁文化专场演出4场、廉政教育书画展5次;加强廉政制度建设,相继制定完善了《派驻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查办案件工作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履行监督责任制度。弘扬廉洁文化,拍摄廉政微电影《青马湖畔荡清风》,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让更多党员干部受警示、明底线、知敬畏。
深入落实“三转”,着力构筑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室、基层纪委(纪检组)和村级纪律监督组“四位一体”的监督格局。实施了内设机构改革,优化监督执纪力量,坚持把纪律审查作为第一主业,坚决退出不该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严格落实“三转”要求,集中精力监督执纪问责。健全来信、来电、来访、网络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体系,依靠群众监督查处违规大操大办、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等问题。坚持采取会议培训、专题研讨、经验交流、业务考试等形式,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同时,严格要求、严格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