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完成首轮改进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专项巡察工作后,肇州县于2017年4月,正式启动第二轮专项巡察工作。
此轮巡察成立4个巡察组,采取“一托四”的方式对16家部门和单位,开展改进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专项巡察。每组由一名县纪委常委担任组长、派驻纪检监察室主任为副组长,组员3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察工作的根本任务和衡量成效的最高标准,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关注的、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以及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服务承诺兑现、信访处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打造更优发展环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