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成立巡察组对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农发集团、供销联社等单位开展常规巡察。现将相关单位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中共肇源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党组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0日至3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3日,县委巡察组向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处理投诉举报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建立完善规范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加强投诉档案管理,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可追溯。认真排查分析在日常接待投诉、投诉处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省市接待投诉监督工作规范开展投诉接待,并按照规范的程序处理投诉问题,对发现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及时处理,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好投诉记录、办理过程及结果等基础材料留存。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按照《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督办法》立案办理,办理过程注重材料留存,办理结束后,按照省市破坏营商环境案件档案管理卷宗形式规范要求,整理归档,做到一案一档,一案一结,一案一清,同时设立了专门案件档案柜,做到案件资料规范管理。
二、关于“党支部组建迟缓”问题的整改。
营商局成立之初与政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因局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完全到位,不具备设立党支部条件,并且政务服务中心已有党支部,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经请示上级党组织,营商局成立临时党小组,暂时归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统一管理。在局机关人员逐步到岗后,向上级党组织申请成立党支部。2019年12月,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按照党支部换届选举法定程序,成立了营商局党支部。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各项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营商局党支部成立以后,逐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目前所有入党材料和卷宗已经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整改完成。营商局核定股级岗位2个,按照股级岗位配备要求,在人员逐步配齐以后将按照股级干部任用规范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申请并召开会议进行推荐和考核测评、公示、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形成任用文件。
中共农发集团党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6月15日至6月29日,县委第二、三巡察组对农发集团进行了巡察。8月4日,县委巡察组向农发集团党总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关于“基层班子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涉及的基层班子主动认领进行了个人承诺,并制定了“公司例会民主集中制,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制度。
二、关于“往来借款手续遗漏不全”问题的整改。
涉及的基层单位于2021年8月8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一步要求严格按照集团制定的财务制度执行,尤其负责人签字要做到不遗漏,财务部门监管要严。
三、关于“设备采购询价过程佐证材料不全”问题的整改。
涉及公司2021年8月8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严格执行集团采购制度,结合集团规章制度要求再细化,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上,要一事一议。
四、关于“参会人员以章代签”问题的整改。
8月6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对整改问题进行部署,当事人及时进行了补签,同时对与会人员进行警示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五、关于“租用短途货车手续不全”问题的整改。
于2021年8月 9日召开了经理会研究决定,凡发生的货物运费1000以上的要签定合同,2000元以上的要有询价议价。
六、关于“各子公司个人奖金没有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整改。
各子公司分别于8月6日进行了补缴,补充完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中共肇源县供销联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1日至4月10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供销联社进行了巡察“回头看”。8月4日,县委巡察组向供销联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整改责任未压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之后,供销党组先后召开专题会议、推进会,研究整改方案和任务分解,制定了“三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了各项任务的整改时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本职工作,主动认领问题、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并邀请纪委派驻组、组织部党建组、宣传部意识形态办和县委巡察办相关领导列席了会议。在巡察组的认真指导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上次巡察部分整改到位和尚未整改到位的纪检力量薄弱、党建活动频率不高等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较好的完成了阶段性整改任务。
二、关于“长效机制未建立”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供销党组建立了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从体制机制上研究落实整改问题,落实责任到班子成员、到股室、到人头。狠抓党建整改任务的落实,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人,召开全体党员大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1次、民主生活会1次,书记讲党课4次、主题党日活动6次。大力推进意识形态整改任务的落实,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增设了电子大屏幕、传播正能量,坚持意识形态建设一把手负总责,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制定和完善制度12项。
三、关于“内部监督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供销党组建立了巡察“回头看”整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制定巡察“回头看”整改监督工作方案,整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包片、包任务,开展监督检查、跟踪督办,通过建立整改监督机制,杜绝了监督责任“空转”。
四、关于“学习领会上级精神不及时不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8月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的重要指示精神,每一位班子成员都结合本职工作进行了研讨发言。同时召开机关全体会议,继续深入学习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精神和省供销联社《深化综合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学促改,今年确定的三项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
五、关于“社有资产管理粗放无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完成了基层社固定资产建账工作;对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了优化调整,明确了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平台作用;大兴乡供销社改造升级项目纳入市社2021年改造计划;通过发挥社企联动作用,收回历史遗留纠纷资产一处;全年基层社资产使用率达到85%以上,创历史新高;通过优化法人结构和健全管理办法,合同管理更加严格,程序更为规范。
六、关于“服务‘三农’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解读“产业融合、品牌建设、营销模式”,在大兴供销社试点,全市率先注册“龙嫩”牌供销农产品品牌,为供销品牌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在大兴供销社试点,建设网上供销,现已吸纳农民316人。组织和推荐县内部分涉农企业参加大庆市供销社“迎金秋促消费助振兴”产销对接和入驻“小康龙江”电子商务平台活动,发挥了电商平台助农促销作用。制定班子成员调研和下乡检查计划,已经完成任务目标。供销党组于9月3日召开民主生活会,通过学习、剖析、整改,破除了“守摊、求稳”思想,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大家一致认为,要将供销事业的发展同维护稳定、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同等对待,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七、关于“制度规矩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执行《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完成大兴供销社分社记账试点工作。巡察“回头看”以来,精减临时用工3人;建立了公务租车签批手续,确定了年度公务租车参考标准;完善了资产维修租赁管理办法,切实解决了资产维修中的漏洞。
八、关于“‘三会’制度长期未落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先后制定和完善了资产管理等12项规章制度,明确了议事规则和责任追究。制定和完善《理事会议事制度》、《监事会议事制度》、《资产管理委员会议事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议事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