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肇源县超等乡共和村党支部书记张树军对村集体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2017年12月,共和村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向某村出借村集体资金2万元,张树军作为党支部书记,负有领导责任。因有从重处分情形,2021年6月,张树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