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自2021年3月15日开始,对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开展为期15天左右的常规巡察工作。根据区委要求及巡察工作规定,区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党员干部重要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及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干部群众如有举报和问题反映,可通过电话、意见箱或邮箱等渠道与巡察组联系。
接访地址: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举报电话:13352597112
电子邮箱:rhlqwxcz@126.com
寄信地址:让胡路区科苑路6号,原让胡路区人大办公
楼一楼,区委第二巡察组收
特此公告。
中共让胡路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