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胡路区原副区长梁国志等人影响招标秩序问题
2019年10月,让胡路区城管局市政设施环卫保洁某采购项目对外招标,在专家评委对相关企业标书内容是否符合投标条件存在较大争议的情况下,兼任区财政局局长的梁国志及区城管局副局长郝聪明、区财政局采购中心主任徐丽伟等三人作为监督方,在招标现场不正确履行职责,多次就争议问题作出解释说明,且情绪激动、用不当言辞讽刺专家评委,影响招标秩序,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月,与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合并处理,梁国志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副科级干部);郝聪明、徐丽伟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