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从2021年1月11日开始,对区商务局党组开展为期12天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巡察。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区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区商务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处理。
接访地址: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1号龙凤区政府432室
举报电话:19804595400,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
电子信箱:lfqwdexcz@yeah.net
寄信地址: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1号龙凤区政府432室,
邮政编码163711。
特此公告。
中共大庆市龙凤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