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龙凤区共审结审查调查案件14件18人,其中,管辖范围内自办案件8件10人,指定管辖案件6件8人,党纪处分8人、政务处分3人、党纪政务双重处分1人,移送检察院2人,免予党纪处分2人,移送龙凤镇处理2人。按受处分人员身份类别划分: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4人、普通党员5人、非中共党员2人。按违纪定性划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1人、违反组织纪律2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纪律6人、违反工作纪律9人。按处分档次划分:党内警告4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免予党纪处分对其诫勉2人、开除党籍1人,政务警告2人、政务记过1人、政务撤职1人、开除公职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