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龙凤区给予本机关审查调查对象党纪政务处分37人,其中,党纪处分32人、政务处分2人、党纪政务双重处分3人。按受处分人员身份类别划分:科级干部9人、一般干部5人、普通党员23人。按违纪定性划分:违反政治纪律1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4人、违反组织纪律1人、违反廉洁纪律1人、违反工作纪律11人、违反生活纪律1人。按处分档次划分:党内警告16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留党察看2人、开除党籍11人、政务警告1人、降低岗位等级1人、政务撤职2人,开除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