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党组: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增强纪律观念,维护纪检纪律严肃性,现将一起超标准核销差旅费的问题通报如下:
岳长新,现任龙凤镇卫生院副院长。2016年11月4日至6日,岳长新到西安参加“第四届中国农村卫生大会暨第十届乡镇卫生院院长年会”,出差时间3天,按照差旅费补助标准,每天补助市内交通费80元,总计应补助240元,通过查阅账目、公出文件及与本人核对,发现其公出期间领取市内交通费补助320元,多报销80元,存在超标准核销现象。因岳长新本人承认违纪行为且已将多报销费用退还单位,2020年5月7日,龙凤区纪委365bet手机在线注册_365bet注册_365bet新英体育对岳长新通报批评处理,并责令其作出检讨。
党员领导干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且构成违规公款旅游的行为。岳长新作为龙凤镇卫生院副院长,在公出的过程中,未能严格约束自身,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造成了不良影响。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以案为鉴、警钟常鸣,常悬戒尺,切实增强敬畏意识,守住纪律底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区纪委365bet手机在线注册_365bet注册_365bet新英体育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严肃查处,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曝光。
中共大庆市龙凤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