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月11日,十六届县委第七轮巡察进驻四个单位动员会分别召开,第一巡察组进驻信访局、第二巡察组进驻退役军人事务局、第三巡察组进驻总工会、第四巡察组进驻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本轮巡察结合常规巡察内容和中央八项规定内容开展。
在动员会上,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董立新、第二巡察组组长邢世龙、第三巡察组组长姚兴志、第四巡察组组长刘海洋分别就巡察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重点通报和强调了本次巡察的主要内容、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并就落实工作任务提出了纪律要求。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杨占君对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巡察工作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开展县委巡察工作是县委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相关工作要求,履行对下级党组织政治监督工作职责、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制度和重要内容,也是强化基层监督常态化、制度化的一项重要工作安排。县委巡察组要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围绕“三聚焦”,打好“组合拳”,着力解决基层突出问题,维护群众根本利益。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积极主动接受巡察,配合巡察组完成县委交给的巡察工作任务。
四个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分别作表态发言:将统一思想,提高政治巡察认识,全力配合巡察,积极主动接受监督,正确面对问题,坚决落实好问题整改工作。
县委四个巡察组将在四个单位工作10天左右,巡察期间四个巡察组分别设专门信访电话、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等。接访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十六届县委第七轮巡察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