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16日至7月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巡察,9月7日,区委巡察组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目前,1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1.关于“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组织生活会上分析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是思想问题,是重业务、轻党建的表现,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上要首先认识上去,通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局党支部成立了理论学习小组,重新制定了《大同区人社局党支部学习计划》,组织全局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督促干部丰富政治理论知识。三是上好党课,发挥集体集中学习优势,讲解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的重要作用及注意事项,各党小组按照学习计划自行组织干部学习思想理论知识。四是集中开展关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会议精神的集中学习。五是适时要求干部职工撰写学习体会。六是按照区委宣传部工作部署,组织意识形态相关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文件要求,结合视听学习方式帮助干部理解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含义。
2.关于“开展主题教育走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重温《习近平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2019年)内容,结合学习精神部署干群活动。二是将主题教育精神与志愿服务相结合,开展党员进社区、进乡镇活动,学用结合,以实际行动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三是带领党员干部学习,加强对“两学一做”、“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名词意义的掌握。
3.关于落实“六稳”“六保”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加大服务农民工工作力度,在惠及农民工政策上做好宣传、引导、落实。及时向农民工发布务工信息,组织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二是帮助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制定了《大庆市大同区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须知》,并深入全区建筑工地进行面对面宣传,发放宣传单,确保农民工知悉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按月足额获得劳动报酬。三是依托兴科培训学校,在祝三乡开展西瓜种植栽培技术培训。四是依托大庆人才网人力资源交流平台,不定期发布企业用工招聘信息。
4.关于“领导议事机构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了《大同区人社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议事规则、内容、形式等。二是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已经将机关党员领导成员不足3人的现状上报区委,待领导班子成员配备后,按程序成立党组。三是正确履行会议表决程序,在“三重一大”议事讨论表决时,实施末位表态制度。
5.关于“落实工作不严不细”问题的整改。
在城居保养老金冒领方面:一是通过工作流程再造,规范工作要求,明确岗位责任,促进工作人员责任心提高。二是按照市局部署,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月认证制度,从根源上杜绝冒领现象的发生。三是建立特殊群体台账,对有认证困难的特殊群体进行单独管理,为特殊群体提供服务。四是完成冒领金追缴工作。
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方面:一是制定了《大同区建筑领域农名工工资保障金收缴、返还及差异化缴存制度》。二是加大对建筑企业的巡查力度和频次。确保建筑企业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三是积极与政府其他部门沟通。及时掌握我区建设工程数量,依法进行催缴,力争做到辖区内企业应缴尽缴。四是严格履行返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杜绝提前返的现象。
6.关于“为民服务缺乏主动性” 问题的整改。
在乡镇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方面:一是积极推进岗位交流。按照“单位性质不变、人岗匹配、有进有出”原则,健全和完善多层次、多类型的干部职工交流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情况,有计划地进行交流轮岗。二是干部招考向边远乡镇给予倾斜,设置最低服务年限确保新入职人员短期内相对稳定。
在临时性惠企资金发放方面,制定通用应急预案,确保短时间内把惠企资金发放到位。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市里发布信息的基础上,通过本地媒体、网络、单位进行广泛宣传。二是与社保局进行沟通,掌握全区企业参保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三是积极与企业取得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四是履行相关手续,使惠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7.关于“劳动纪律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人社局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规范化管理干部工作纪律。二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和权限进行批假。三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不定时抽查部门签到簿,对干部出勤情况纳入干部年终考核内容。
8.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内控机制,严格审核把关。健全内控制度与财务管理制度,常态化遵照执行。及时学习落实财务新要求、新规定。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进行出入库管理。二是严格按照财政局要求使用现金。三是组织业务经办人员学习政府采购知识,提升工作人员规范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四是收缴差旅费报销的超标准部分,组织学习差旅费相关政策,提高政策在职工中的知晓率。
9.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领导班子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要求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或党小组会,每季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和上一次党课,逐步突显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健全党建资料管理方式,资料全部装入档案盒,由组织干事负责保管。四是支部组织干事调整正式党员担任,在组织委员的带领下开展支部党建工作。
10.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发展党员流程,组织相关人员参与上级党委开展的业务培训,并及时与党委沟通党员发展情况、认真审查党员发展材料。二是按照区委组织部、上级党委的要求认真测算党员党费,及时足额收取并上缴,并且阶段性公开党费收缴、使用情况。三是对未及时交纳党费的党员进行了提醒,现已足额进行了补缴。四是根据党员个人情况变动及时更新支部基础台账,全体党员应该知晓的信息及时公布。
11.关于“廉政风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大同区人社局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成立领导小组,确认学习内容、频次、干部工作责任等方面内容。二是按照要求每年年初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总结上年党风廉政情况,安排部署本年工作内容。三是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对高风险岗位做好管理流程设计,增加廉政风险关注度。四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廉政谈话提醒,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五是建立《大同区建筑领域农名工工资保障金收缴、返还及差异化缴存制度》。六是树立严谨认真工作原则,建立相关审批手续,做到集体研究决定、程序合法合规,杜绝工作中出现下级部门自行决定收缴额度及收返日期。
12.关于“警示教育开展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开展警示教育学习,已组织2次党员集中观看《四风之害》警示教育片,认真阅读《忏悔录》,科级干部撰写心得体会。二是在职工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上将警示教育纳入会议的议程,支部书记根据风险把控情况开展学习、谈话。三是关注电视、网络中相关案例的收集,通过实例警示教育党员和干部职工。四是加强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教育,树立崇高的思想境界,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165509;电子邮箱dtqrsj1@163.com。
中共大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部委员会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