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同区委督查考评办公室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13日至7月2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委督查考评办公室进行了巡察。9月3日,区委巡察组向督考办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接到反馈意见后,督考办党支部切实承担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把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整改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9月10日召开党支部大会,成立区委督查考评办公室意识形态工作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和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学习计划,定期开展学习。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作为党的建设和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围绕意识形态工作为主要内容开展了2次主题党日活动,同时定期总结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情况。
2、关于主责主业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的研究部署和指导推动,把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认真履职尽责,针对区委区政府确定的62项重点工作,采取现场督办、电话督办、不定期暗访的方式跟踪督办,每月定期以《大同区2020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表》的形式向全体处级领导通报项目进展情况,现已督办汇总7期。二是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支部成员各司其职,认真履行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三是积极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开展督办调研,为领导决策提出科学参考意见。目前已对乡镇干部绩效考核方案实施情况开展了调研,并撰写了调研报告《关于乡镇干部绩效考核的调研报告》。
3、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民主意识,营造民主氛围。严格坚持会议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必须由党支部讨论通过,对讨论不充分、意见不集中,不作结论性决策。二是健全民主制度。制定了《大同区委督查考评办公室党支部民主议事制度》,重大问题决策由集体研究决定,并及时记录备案,绝不搞包办代替、“一言堂”,议事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三是指定专人做好会议签到及会议记录工作,议事决策要求所有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后留档。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照常态化制度化要求,9月7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自己和其他党员同志。在谈话和批评环节,全方面的剖析各位党员,尤其是从思想及廉洁自律方面,发现问题苗头,给予建议和告诫,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同时做好记录备案。二是对2019年2月24日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重新整理归档,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形式轻过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在重要时间节点召开专题党风廉政会议,做到时时提醒,长记在心,从根本上提升防范风险意识。9月21日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了纪委书记李伟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大庆市大同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以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传达提纲,在“两节”到来之前,给全体干部提提醒、敲一敲警钟,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9月24日召开了全体职工大会,深入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精神行为的指示,并对“两节”期间的餐饮浪费行为进行了提醒教育。二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全面落实各项监督。三是注重日常监管,支部班子成员深入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对全体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教育,确保廉政刻在心中、落在实处。9月28日,对全体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教育。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9-6165896;电子邮箱dtqdcdb@163.com。
中共大同区委督查考评办公室支部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