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将四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肇州县法院滥发补贴问题。
2012年10月至2016年9月,该院用专项资金、行政经费为时任三名副院长张晓光、杨树义、郑权发放燃油补助215417元;2016年9月,该院为张晓光及其他两名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补助95100元。2018年6月,与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时任院长蔡立彬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按一般干部管理),张晓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按一般干部管理),杨树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郑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时任会计公晓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均予以收缴。
二、市房产管理局正科级干部冯志国公车私用问题。
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冯志国先后9次驾驶公车用于上下班、接送家人等私事。2018年4月,冯志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杜蒙县客运站站长付卫忠、办公室主任常斌海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2013年5月以来,付卫忠、常斌海共用面积为40.3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超出标准22.3平方米。2018年6月,付卫忠、常斌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站党支部书记刘新因监管不力被警示约谈。
四、肇州县丰乐镇中心校副校长王建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
2018年6月,王建在肇州县肇州镇某酒店为其女操办升学宴,共置办酒席8桌,收受75名教师礼金共计30900元。2018年6月,王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受礼金被责令退还。
上述问题反映出,在当前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心无敬畏,行无规矩,不收敛不收手。这些问题的查处,释放了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表明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决态度。国庆假期将至,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带头履职尽责担当,带头遵规守纪守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快查严办、从重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