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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州县纪委注重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
          发布日期:2017-11-24 14:34    来源:肇州县纪委

          

        年初以来,肇州县纪委不断拓宽案件审理工作思路,在抓好法纪教育、案例警示教育的同时,着力抓好对受党政纪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副局长任组长的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对受党政纪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的实施办法》,对回访对象、回访时间、回访内容、回访程序、回访教育的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受处分人员管理档案,做好回访教育的谈话记录,综合分析回访情况,填好《回访教育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促使回访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明确回访任务。明确回访对象,由县纪委对所有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人员进行回访教育;明确回访时间、程序,自批准党纪、政纪处分之日起,一年内对回访对象进行一次回访教育,以后视情况再次进行回访;明确回访方式,通过回访本人、单位和家庭,了解受处分人员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对组织的想法和要求,肯定其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明确结果运用,把回访结论作为受处分人员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行政处分的重要依据,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考察考评的重要依据,作为向组织部门提出提拔使用建议的重要依据。县纪委审理室定期对即将解除党政处分的干部通过座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回访。

        三是推行“两到场三回访三结合”工作法即县纪委审理室、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纪检组织到场。回访受处分人员、回访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回访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同事。与宣传政策法规相结合,对法纪观念不强的受处分人员,重点帮助他们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党纪政纪条规;与干部考察使用相结合,对认真改正错误、工作表现突出的,按规定向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使用;与帮助解决困难相结合,对有实际困难的受处分人员,尽力做到政治上关心、思想上引导、权利上维护、生活上帮助。今年3月份,县纪委审理室通过回访得知某村违纪农民党员孙某因经济困难,种子、化肥等春种物资没有着落的情况下,与乡镇政府协调及时解决了孙某的困难,凸显了人文关怀,收到了良好的执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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