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巡察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巡察组紧盯着力方向,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质量。
一是注重协调“摸线索”。各巡察组进驻前,加强与县组织部、审计局、信访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如实提供被巡察单位的案件查办、信访受理、审计报告、财务检查等情况,及时梳理、汇总,摸清“隐性”问题隐藏的特征,做到重点突出、有的放矢。
二是注重方式“找线索”。巡察组进驻后,根据被巡察对象不同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梳理出“重点内容”、“重点环节”、“重点人群”、“重点事项”,围绕问题剖析判断,找准矛盾聚焦点、问题风险点,不搞“拉大网”似的谈话,不搞无实质内容的查记录、看笔记、翻资料,以免分散精力,顾此失彼,做到找准真问题。
三是注重核查“梳线索”。巡察期间,根据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资料发现的问题线索,开展有针对性地延伸调查、谈话问询、明察暗访,对核实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分类处理,对问题线索按职责权限进行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