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纪委坚持建制度、立规矩、划红线,注重把制度机制建设作为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重要手段,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用铁的制度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是注重分析研判,紧盯关键环节。注重分析研判纪检监察办案过程,紧盯关键环节,突出办案要点,研究制定了《林甸县纪委监察局办案纪律要求》和《林甸县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工作“十不准”规定》,从办案细节到办案行为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防止办案人员违规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说情干预等行为,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办公正案、清廉案。
二是抓紧制度笼子,把握选人用人关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严格纪检监察干部选用条件和程序,与组织部门加强配合,运用好推荐、考核、谈话、测评手段,真正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到纪检监察系统。同时,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回避、任期制等制度,2017年计划对乡镇纪委书记和基层纪检工作骨干开展业务培训。
三是狠抓干部监督,依法依规执纪。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在新常态下表现出来的业务不精、作风不硬、斗志不高等问题,林甸县纪委坚持从强化内部管理入手,规范干部日常行为,为其立规矩,促使干部懂规矩、守规矩。结合实际,健全规范了学习、培训、保密、请假、安全管理、督查督办等委局机关工作制度18项,并编辑成《管理制度汇编》发放到每名干部手中,领导班子带头遵章守纪,以上率下,干部转变观念,严于律已,规矩意识不断增强,工作作风切实转变。
四是健全体制机制,严肃干部队伍。实施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主任和工作人员廉政建设工作逐级负责和分层监督机制,一把手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科室主任之间坚持每季度谈心谈话,对于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改进。县纪委与派驻机构和内设科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制定了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及“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层层传达压力,防止“灯下黑”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