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9日至11月1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大庆市医疗保障局进行了专项巡察。2021年2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大庆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统一思想抓整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切中要害,我们照单全收、真抓真改。局党组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3次专题推进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和工作部署,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提高了政治站位,强化了政治担当,为全面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压实责任抓整改。为扎实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市医保局党组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市医保中心、各分局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对照省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持续跟踪推进,建立了“三个清单”,明确责任、倒排工期、销号管理,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
(三)强化督办抓整改。由局办公室牵头,充分发挥整改牵头抓总作用,及时督促整改任务落实,各牵头科室和责任科室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在推进过程中,坚持定期跟踪问效,每月听取一次整改推进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整改具体任务,有力推动了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医保领域改革
1.着力解决学习贯彻落实医保决策不深入问题。
一是坚持定期研究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研究落实了基金监管条例和新冠疫苗费用支付等重要法规和专题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督促四县完成了医保资金清算工作,开展了业务培训,自2021年7月1日起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三是2021年4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明确规定“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目前省医保、财政部门正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我市已将该政策列入修改计划,按照上级部门方案要求统筹解决退休人员个人见账户计入比例超出国家标准问题。
2.着力解决推进医保重大改革事项行动缓慢问题。
一是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督促四县完成了医保资金清算工作,开展了业务培训,自2021年7月1日起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二是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通过协商对市第三医院的长期(年住院180天以上)住院的精神病人实行按床日付费,在签订2021年协议时实施。通过调研选择一家三级医院进行试点,实施白内障植入晶体术、翼状胬肉摘除术、声带息肉摘除术等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三是第一批集采任务已经完成。第二批、第三批集采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已经完成了三月份的工作任务。第四批集采工作正在积极组织签订合同。3月底已经完成了建立我市开展集采工作需要的专家库,为我市开展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奠定了基础。
3.着力解决党组履行职能职责缺位问题。
一是在完成各区分局长选任的基础上,通过公务员考录为派出分局补充了3名工作人员,各派出分局只有1名局长的状况得到缓解,经过与组织、编制部门积极沟通协调,今年还将通过招录6名选调生进一步补充分局工作人员。在此基础上,明确了党组成员对各区分局的分工。严格按照《大庆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关于调整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确定的工作职能,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实现行政职责和经办职责履责清晰。二是目前局机关对现有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进行了充分的培养和选拔任用,并通过公务员考录和选调等方式进行了人员补充。对因为机构改革涉改的局属事业单位,局党组反复与组织、编制部门沟通,先后5次修改呈报第二轮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机构申请参公管理的请示,力求尽快确定局属事业单位性质,解除人员补充、调整、提拔任用冻结现状。待第二轮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和事业单位性质确定,及时通过适用方式补充工作人员。
(二)增强依法依规履职意识,规范医保基金监督管理
4.着力解决防范化解基金风险能力不够问题。
一是采取推进扩面增收、加强基金监管、稳控基金支出等方法,进一步防范化解基金运行风险。2020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结余2.89万亿,预计可支付月数为10个月,回归正常水平,基金运行存在风险的问题已解决。二是推进市级统筹工作,发挥保险大数法则效应,化解基金风险。《大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方案》(庆政办发〔2021〕3号)已于1月29日下发,根据统一部署,将在7月1日全面实施市级统筹,全市基金实现统收统支,提高互助共济能力。三是已建立医保、民政和扶贫部门数据交互机制,三部门按月进行数据交互,以确保困难人群及时享受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各项待遇。四是联合市民政局和市扶贫办下发《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动态管理监测工作的通知》文件,进一步规范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动态管理工作。
5.着力解决内部控制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已按照三定方案要求,落实负责内控工作的具体科室和主抓内控工作的领导。结合新成立的各级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的职责任务,先后两次修订完善《大庆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内部控制暂行办法》,细化了组织机构、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内部控制五个方面内控条款,确保内控管理更加科学高效。编印了《大庆医保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系统梳理了各项业务经办风险点,制成风险防控流程示意图。编印了《大庆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指南》、《大庆医保经办业务操作手册》、《政策汇编》等业务操作手册,形成自上而下、统一规范的经办规程,确保政策执行的一致性。采取综合柜员制模式办理经办业务,做到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发布了《大庆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内控监督检查方案》,并按检查计划实施了内控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对“参保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和“职工医保现金报销”业务实施了监督检查,共抽查1037笔,发现问题27个,并监督落实整改。二是已按内控要求,对以往业务档案签批手续进行了梳理整改。完善业务流程。将工作人员一分为三,一部分受理收表初审,一部分负责接盘导入,一部分负责复审并签字确认。加强档案管理,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及时整理归档,同步做好相关程序的再次审核工作。三是加强抽查监督。已于2020年12月,对各区分中心现金费用报销进行了抽检,共抽查734笔,梳理发现问题23笔,对发现问题进行了梳理反馈,及时监督落实整改。于4月25日召开零星报销业务培训会,对审计发现问题和后续抽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审核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
(三)提升医保服务质效,提高群众办事体验
6.着力解决医保政策宣传效果不好问题。
一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录制了《参保变动业务手续及流程》、《对参保单位稽核业务讲座》、《生育保险政策解读》、《协议重点内容解读》、《大庆市医疗保障医药服务协议稽核规程》、《医疗救助政策解读》、《零星报销流程和相关政策解读》、《大庆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介绍》、《职工城居慢病政策讲解》等业务培训视频,通过“业务大讲堂”等方式开展培训,提升队伍综合服务能力。开展服务情况问卷调查,随机走访办事群众等方式,收集群众服务情况调查问卷100余份,广泛收集服务对象意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复解决。发放经办业务指南、宣传单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全面解读医疗保障新政策、新要求,有效提高政策知晓率。二是通过与市人社局、退养家属单位主管部门、市公安局等部门协作,发动全市200多名医保代办员入户,多方查找市政退养家属住址和联系方式。统一宣传内容,通过一对一打电话的方式,讲解两项险种制度的显着差异,全力动员139名退养家属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截止目前,67人已转移至城乡居民医保;48人明确表示因享受医疗救助个人不缴费,且身体健康,仍愿意继续享受医疗救助待遇;2人在北京参保;1人死亡。
7.着力解决医保服务满意度不高问题。
一是针对存在未在承诺时间完成零星费用的区进行通报,并要求在一周内整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并在今后工作中杜绝发生同类问题。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围绕经办服务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4次,发现、研究和解决办事群众遇到的问题8个。三是加强窗口人员培训,提升服务效率。采取网络视频讲座等方式,开展“业务大讲堂”,全面解读医疗保障新政策、新要求,规范工作人员政策解答口径,提高全市医保窗口人员服务效率。四是严肃工作纪律,保障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干部职工《请休假制度》,保持“出勤率、在岗率、专注率”最优水平;严格落实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和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机制,确保医保服务不打折、不走样。四是扩大群众监督,提升群众满意度。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依托政务服务评价系统,让办事群众对医保服务实时进行“好差评”。
8.着力解决信访投诉管理制度缺失问题。
一是已出台《大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办理制度》(庆医保发〔2020〕48号),规范了举报办理的范围、职责和流程;2021年已受理并办结举报投诉2件次,已全部按照相关要求建册成卷。二是已出台《大庆市医疗保障医药服务协议稽核规程(暂行)》(庆医保中心发〔2020〕22号),规范全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稽核工作,规范调查处理流程及相关记录等留存资料。2021年至今已发通报4期,均按照稽核规程登记造册,归档成卷。三是严格按照信访程序处理信访事项,2021年以来,共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55件,均符合规范要求。
9.着力解决“互联网+医保”建设严重滞后问题。
一是通过“大庆医保”公众号、印制和发放“医保服务网办一图读懂”宣传卡等多种渠道积极宣传引导办事人员上网办事。在大厅窗口设置专人对“网办”操作流程进行培训指导,让办事群众能了解会操作。积极推进我市职工医疗保障系统与市政务服务网对接的调研、评估、立项、开发工作。已于4月8日,组织召开了关于医保信息系统与政务服务网对接专题会议,2021年6月底前,政务服务网实现职工医保个人基本信息查询、缴费信息查询、消费信息查询等功能。二是按照国家、省医保信息系统建设有关要求,推进了“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参保数据清查等工作,加快推进信息系统统建。三是在未上线省医保信息平台前,我局向有关部门提交程序改造合理化报告,争取资金支持,开发大庆市医疗保险智能审核系统,将智能审核与数据中心有效对接,提高智能监管手段,加强监管效能。已开发职工医保系统功能模块,将部分医保诊疗项目的价格限制和部分药品、诊疗项目的条件限制作为审核规则经系统开发嵌入职工医疗结算系统,实现智能审核拦截。
下一步,大庆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医疗保障领域改革,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反馈的各项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整改工作,把整改工作成效体现到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以实际行动向市委和全市参保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9-6291099;邮政信箱:大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大庆市政东街14号,大庆市医疗保障局607室);电子邮箱dqsylbzj@163.com。
中共大庆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