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持续发力纠治“四风”确保2021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统一部署,1月8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经市委授权的12个巡察组,将于1月11日-22日,采取“一托二”方式,分别对22家市属党组织和2家高新区所属党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巡察。此次专项巡察采取市、县(区)上下联动形式开展,各县(区)同步组建巡察组,按照市委确定的监督重点、时间安排,同步开展专项巡察,持续释放治党从严信号,持续纠治“四风”,持续推进廉洁过“两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本次专项巡察,各巡察组围绕巡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采取机动灵活的方式,通过检查公务接待场所、内部培训中心、驻外办事机构以及三公经费、公车使用管理等情况,着力发现餐饮浪费问题、享乐奢靡突出问题以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重点发现在单位内部食堂日常用餐、公务活动中及个人餐饮消费奢侈浪费,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旅游和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土特产等年货节礼,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送礼金礼品和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拉票贿选,在疫情防控、走访慰问、接待群众来访、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中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组织参加“带彩”娱乐等活动,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等违反“十个严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