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2月14日至18日,市委巡察组分别向19家被巡察党组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第四轮巡察情况,并就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意见建议。本轮因机构改革撤并的市档案局、市地震局、市志办、市老龄办、市党史研究室5家单位不再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巡察组将书面反馈意见交承接其主要职能的单位党组织,由该党组织承担整改责任,报告整改情况。
据了解,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1月18日,市委授权的8个巡察组,分两个阶 段对24家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第四轮巡察包括8个乡镇和16个市直部门,分别为肇源县福兴乡、大兴乡,肇州县托古乡、永胜乡,林甸县鹤鸣湖镇、花园镇,杜尔伯特县泰康镇,大同区双榆树乡;市委政研室、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档案局、市志办、市政府研究室、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老龄办、市扶贫办、团市委、市文联、市侨联、市社科联、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委巡察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巡察期间共发现问题440个、问题线索83件。
市委巡察,坚持问题导向,利剑出鞘,强化震慑正百湖风纪。在巡察过程中,巡察组发现乡镇主要存在民主决策徒有虚名、贯彻落实迟缓不力、思想建设浮于表面、基层组织后继乏力、作风问题隐蔽变异、法纪观念相对淡漠、监督执纪力量偏弱、廉政防控风险较大等八个方面问题。
“第四轮巡察共涉及的市直部门大多以提供公共服务为主,行政管理职能较弱,部门自身容易产生‘清水衙门’‘边缘部门’思想,但结合其业务特性,又大多具有工作方式方法相对灵活自由、直接面对大量基层管理服务对象、群众感受直接、社会影响深远等特点。”市委巡察办主要负责同志告诉记者,巡察发现,这些部门普遍存在对党的政治思想建设工作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清晰;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较多,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甚至缺失;作风建设方面主动作为不够、履职不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
巡察反馈,突出问题整改,强化标本兼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执政基础,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大全面从严治党力度;要进一步研究分析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即行即改、真查真改,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针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或者拒不整改的,我们将严抓典型,严肃追责。针对具体整改落实情况,我们还将适时开展‘回头看’,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监督整改作用,确保巡察监督质效。”市委巡察办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被巡察党组织一致表示,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反馈问题严肃严格、客观全面、切中要害,提出意见中肯实在、要求明确、切实可行,他们全面认领、诚恳接受。下一步,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结合,相互促进,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真正做到让市委放心、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