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4月12日市纪委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大同区结合自身实际,精心谋划组织,周密安排落实。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市纪委专项整治会议结束后,区纪委第一时间向区委主要领导进行汇报,传达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崔永洪同志讲话精神和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同时对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提出要求。4月14日区委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传达了市纪委《关于六起党员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典型案例的通报》,集中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区委书记王崇廷提出高度重视亲自填写、严格标准如实填报、严明纪律杜绝漏报瞒报三项具体要求,强调要认真组织开展填报工作,务求取得预期成效。
二是强化教育学习。区委组织部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填写出错案例》《填写说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及两部法规等材料印发给全区处级干部,同时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进行逐项解析说明,保证填报对象充分熟悉掌握报告范围和时限要求,为填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区纪委在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将中纪委关于“如何认定处理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行为”一文进行了转载转发,对照《纪律处分条例》,就有关条款进行了解读,促进全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三是明确分工职责。进一步明确党委、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分明,工作中相互配合,防止交叉出漏。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专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处级干部做好填报工作,确保内容真实有效、程序规范合理、主体全面覆盖;区纪委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切实抓好监督,扎实推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开展;党委、党组负责人按照区委统一部署要求,既要带头贯彻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又要负责本部门的审核把关。
四是严明纪律规矩。区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中发现的漏报、瞒报等问题,会同组织人事等部门,根据不同情形进行相应处理,确保《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的贯彻执行和上级工作部署的有效落实。
下一步,我区将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常抓长管,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将《两项法规》纳入全区干部培训计划内容,印发各党委组织科级干部全面普学,进一步营造主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良好氛围。二是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四必”要求,组织拟提职干部规范填写《拟提职干部考察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严格审核把关。三是加大对填报结果的核实力度,对小问题、小毛病责令改正,保证填报结果完整准确。四是强化查核结果运用,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报瞒报的,将进行严肃查处,从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