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区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实行)》,把约谈作为用好“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方式,对党员干部身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有效约谈,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一是廉政约谈压实履责压力。组织乡镇和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任务、谈话对象和所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与谈话对象进行沟通交流,提出希望和要求,传递履责压力。
二是任前约谈筑牢廉政防线。对新提拔、调整交流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任前谈话,从坚定理想信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守党章党纪党规、廉洁自律等方面提要求,确保新任领导干部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牢固树立廉洁从政的意识。
三是信访约谈强化干部监督。对群众有反映或者组织发现的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约谈函询,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约谈和函询对象存在问题改正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于通过约谈和函询后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以及敷衍应付的,按情形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四是提醒约谈强化纪律意识。抓住关键节点和时段,及时编发廉政短信警示提醒,提高纪律意识。对举办婚丧喜庆事宜、重大节日报告等党员干部即时警示谈话,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轻微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由党组织谈话提醒,做到早提醒、早教育,不断筑牢党员干部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