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督促提醒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守纪律,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良好节日氛围,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效,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烟筒屯镇东升村会计周立东等人虚开票据处理餐费问题。2017年3月至2019年11月,烟筒屯镇东升村会计周立东经村党支部书记薛宝军同意后,虚开10笔票据处理环境整治期间在村食杂店购买食品、雇车等费用6275元。2021年7月,对薛宝军诫勉谈话;2021年9月,周立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一心乡团结村会计刘桂琴等人虚开发票处理食品费问题。2014年1月,一心乡团结村会计刘桂琴、原党支部书记李孝国、太合屯原屯长高祥商议决定虚做一张12000元的工费票据处理2013年防汛工作时在村食杂店购买物资及食品等产生的费用。2021年9月,刘桂琴、李孝国、高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人民医院胸外科主任兼普外科副主任刘少清收受患者猪肉及礼金问题。2020年9月,刘少清在医治患者住院期间,收受该患者委托他人所赠价值2000元巴马香猪肉(资金已收缴);同年10月,刘少清其子举办婚宴,刘少清收取该患者委托他人所送礼金200元(已收缴)。2021年10月,刘少清受到警告处分。
节假日期间是“四风”问题的易发多发期,更是作风建设成效的检验期。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层层传导压力,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抵制歪风邪气,弘扬优良作风。县纪委365bet手机在线注册_365bet注册_365bet新英体育将聚焦“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动向,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结合实际深化运用节前教育提醒、通报曝光,节中监督检查、明察暗访,节后严查快处、推动整改等经验做法,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