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效,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巴彦查干乡朝尔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汪春利接受开发商宴请并题。朝尔村与水田开发商高某某签订协议书,将朝尔村范围内的嫩江滩涂地交由高某某进行开发。2015年2月,汪春利与高某某讨论围坝界内公屯资源相关事宜时接受高某某宴请,春节期间收取高某某所送海鲜礼包1个。2021年8月,汪春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腰新乡好尔村委会副主任孙春套取费用处理吃喝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腰新乡好尔村开展土地确权工作,好尔村委会副主任孙春带领10余名村民外业测量期间,产生食品费用2000元,孙春以支付车工费名义套取费用于处理食品费。2021年1月,孙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烟筒屯镇政府原司机郑高宇等人虚开汽油发票处理加班费问题。2015年4月,郑高宇和王勇(非党,交由单位处理)在任杜蒙县烟筒屯镇政府司机期间,二人虚开3000元汽油发票处理2014年产生的违章罚款、洗车、加班餐费等费用。2021年8月,郑高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